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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败兴!”一滴酒液飞出,速度超过了音爆声,贯穿了朱殷的脑袋。
国主微微抬头看见看见酒池边朱殷的血黏糊糊的,冷得刺骨。曾经,他以为天子是上天的儿子,凌驾一切,可此刻他才明白,在绝对的武力面前,所谓的尊严不过是酒池里的泡沫,轻轻一戳就破。
天亮时,乌鸦来了。第一只啄食阶前尸首的眼珠,第二只站在赫拉迪克的肩甲上,歪着头看酒池里漂着的凤冠。国主蜷缩在龙首榻边,像片被揉皱的纸,身上的龙袍浸满了酒和血,绣着的五爪金龙褪了色,倒像是几条死蛇。赫拉迪克起身时,机械臂带起的酒浪冲散了他的身影,唯有装甲上蹭落的铁锈,渗进雕花玉石,成了新的“龙纹”——带着金属的冷硬,却没了半点人气。
宫墙外,乌鸦扒出来裂开的墙缝往里看。他们看见酒池里漂着的玉镯碎片,看见滚在血渍里的朝珠。
有人想起去年大旱,宫里运出的陈米生了绿毛,却不肯施舍给饥民;有人想起自己的儿子被征去修冰墙,冻死在雪山下。此刻,他们看着曾经高高在上的天子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,心里说不出是恨还是悲——原来王朝的崩塌,从来不是突然的事,是从国主把第一坛百花酿倒进太液池时,就埋下了种子。
赫拉迪克他完成了“征服皇城”的任务,却在这场荒诞的欢宴里,看懂了人类最脆弱的东西。不是钢铁的刀剑,不是机械的力量,而是人心的贪婪与恐惧——当被征服者亲手把尊严泡进毒酒,笑着说“甘之如饴”,再坚固的城墙也会崩塌。就像此刻的朱雀皇宫,朱漆剥落,金瓦生锈,唯有酒池里的血泡还在咕噜噜地冒,像在唱一首没调的挽歌,给这个醉死在温柔乡里的王朝,画上最后的句点。
晨雾散了,阳光照在赫拉迪克的装甲上,反射出刺目的光。国主抬起头,看见远处宫门上的“勤政亲民”匾额,被硝烟熏得只剩“民”字,像滴没干的血,挂在灰扑扑的木头上。
他忽然想起小时候,在御花园里追着蝴蝶跑,先王指着盛开的牡丹说:“这是国花,要开得艳丽,才配得上江山。”可现在,牡丹早被踩成了泥,混着酒和血,渗进了皇宫的地砖——原来最艳丽的花,从来不该开在玉案金樽旁,而该开在百姓的饭碗里,开在不被践踏的尊严上。
乌鸦叫了一声,扑棱着翅膀飞走了。酒池里的血泡渐渐平息,唯有赫拉迪克的脚步声还在宫殿里回荡,一下一下,像敲在王朝骨头上的丧钟。
而那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国主,此刻正盯着自己滴在地上的血珠,忽然笑了——那笑里没有恨,没有悲,只有空洞的麻木,像极了酒池里漂着的、没了灵魂的凤冠。
这一天,朱雀帝国的太阳照常升起,却再也照不亮宫墙里的黑暗。当最后一滴晨露从铜兽眼眶里落下,滚进酒池,混着血和酒,流向不知何处的远方——就像这个王朝的命运,在奢侈与屈服里烂成泥,只留下史书里轻飘飘的一句:“国主献舞,江山易主。”而那些被踩在脚下的尊严,那些泡在酒里的血泪,终究会在时光里凝成盐粒,扎在每个读史人的眼里,让他们明白:从来没有永恒的王朝,只有不懂敬畏的君王,和被践踏到尘埃里的、再也拾不起的尊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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